自媒体时代,版权保护形势变得更坏了吗
近日,“小道消息”的大辉老师点名批评了“投资界”、“创业家”、“搜狐科技”等“臭不要脸”的媒体,央视前主持、优米网创始人王利芬也投诉“今日头条”旗下的“西瓜视频”账号存在抄袭行为。
关于侵权和维权的纠纷从未间断过,而且似乎有越来越多的感觉,事实果真如此吗?
显然不是,作为一名互联网文字工作者,我对版权保护的变迁颇有感触。
在博客时代,我写的文章几乎无一例外地被抄袭。而且抄袭的大网站往往权重比较高,在百度的排名常常在我的原创文章之前,投诉无门。那时候没有多少关于维权的案例,是因为大家不知道怎么维权,就算写文章抨击也没有任何作用。
自媒体平台的出现,尤其是2015年前后微信和今日头条等平台先后引入了原创保护功能,对内容的保护得到了极大改善。
现在,至少在各大自媒体平台遭遇抄袭时,我可以通过投诉予以删除处理,尤其是今日头条的一键删除侵权内容功能方便快捷,而且在接入了维权骑士的服务之后,还可以跨平台维权。运气好的话,在删除之余,还有可能获得一定的赔付。
我想,今日头条花大力气在版权上下功夫,与2014年那场版权纠纷不无关系。当时头条宣布融资1亿美元,紧接着就有许多传统媒体联合起来索要巨额版权费。虽然关于深度链接(Deep Linking)是否侵权的争议悬而未决,不过合作共赢总是好过争吵不休。
今日头条在版权上采取了两条腿走路的办法。
一方面,用“千人万元”计划吸引优质作者为头条提供原创内容。
当时头条宣布拿出10亿来补贴原创作者(除了“千人万元”,还有创业扶持和原创作者广告分成等)在业内是引发了不小震动的,后来的腾讯“芒种计划”、UC“量子计划”、百度“百+计划”都是追随者。这些计划让原创作者有了保底收入,同时也让平台拥有了自带版权的原创内容。
另一方面,加大与版权方的内容合作。
“版权风波”之后,今日头条就立即与600余家媒体签订了版权协议,发展到今天,今日头条已经与新华社、新京报、澎湃新闻等约10000家媒体达成了版权合作。在视频领域,头条也购买了数量可观的影视剧和网络视频版权,还与江苏卫视、芒果TV等多家机构携手,探索传统电视长视频内容在移动时代的短视频探索。
这两种以钱换版权内容的方式显然很好,道理谁都懂,关键是看有没有钱,以及愿不愿意为了版权花钱的问题。今日头条仅今年在内容建设方面就已经投入了15亿元,这在国内信息平台中是绝无仅有的。
但是,今日头条等内容平台毕竟本身不生产内容,只是利用算法或者人工推荐的方法将购买的版权内容和用户产生的内容进行精准匹配输出,所以在UGC内容这块,存在一定不可控性。
有规则就有人利用规则,有优质内容就有劣质内容,这是在所难免的事。平台的责任就是疏堵并举、奖优罚劣,不断构筑优质内容生态。
拿今日头条来说,一方面率先推出千人万元计划,随后又拿出两个10亿元补贴短视频和小视频,现在又设置“金秒奖”和“金字节奖”,都是在引导用户创作更多优质内容。
另一方面又采取技术手段和人工监管去堵塞漏洞、保护创作者权益。截止目前已帮助原创作者删除站内侵权内容2万多篇,删除站外侵权内容16万多篇,今年上线的赔付系统也已帮助作者获得18万多元的赔付。可以说,优质内容生态体系正在不断完善。
此外,为了解决短视频维权难的问题,今日头条开发了CID(Content Identification)系统:
版权方将视频内容(须100%拥有其上传内容的版权)上传后,系统会以上传的视频为原本,制作成唯一的 “ 内容指纹”文件。
这个内容文件将与以往上传到头条的视频,以及新近上传的视频进行对比,一旦内容产生匹配,版权方就会让侵权视频下架。
当然,在跨平台识别上,也还需要人工监管。在王利芬反馈情况之后,“西瓜视频”核实之后对侵权视频和侵权账号做了相应处理。
版权保护是一个长期且巨大的工程,它需要内容创作者的自律、平台的技术和政策监管、舆论的监督以及法律的完善等诸多条件才能逐渐达成。在这个过程中,拥有版权意识和责任心的平台发挥着极大的正面作用。
至少,从文章开头提到的两个案例中可以看出,今日头条迅速做出了处理,而其他中小网站和APP对此类事件则是不闻不问,又抑或处理遥遥无期。
近期评论